当前位置: 首页 >信息公开 >公告通知

盘锦市红十字会2020年第二批人道基金拟资助人员公示表

根据红十字人道助医救助有关政策,经县(区)红十字会初审、市红十字会审核,截2020年124日,我市2020年第二批符合救助条件的拟救助人员7人,拟救助金额总计2.91万元。现将2020年第二批人道基金拟资助人员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1214日至1220日。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如有异议,可以向市红十字会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427—8588017,监督电话:0427—2822501。

2020第二批人道基金拟资助人员公示表

序号

 

性别

年龄

   

救助

对象

病种

金额

(元)

1

韩维维

32

大洼区西安镇高坎村

低保

尿毒症

5000

2

阚文友

63

盘山县沙岭镇段家村

低保

直肠癌

5000

3

王  毕

38

盘山县古城子镇周家村

低保

心肌梗塞

5000

4

徐凤海

63

盘山县太平镇新村村

低保

尿毒症

4000

5

赵庆久

48

盘山县石新镇龚屯村

低保

股骨头坏死

5000

6

岳常艳

53

双台子区陆家街道陆家村

低保

尿毒症

3000

7

栾轶然

2岁

双台子区建设街道东风社区

贫困

唇隐裂

2100

 

合计

 

 

 

 

 

29100

 

 


关闭 打印
上一篇: 2020年专项审计报告
下一篇: 盘锦市申报五星级红十字志愿者和辽宁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优秀红十字志愿者初审名单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