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体器官捐献流程
- 发布日期:2019-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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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捐献登记
携带有效身份证明、一张2寸照片到就近登记站志愿登记,器官捐献登记者也可登录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网站进行在线登记。
2.捐献评估
登记者达到可捐献状态,执行人尽快联系接受机构,并通知登记机构。专业人员向家属确认捐献意向,进行医学、法律、伦理方面评估。
3.确认捐献
填写捐献登记表,由捐献者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委托代表现场签字确认。
4.器官获取
器官捐献者由专家判断死亡,器官获取组织获取器官,器官捐献协调员见证获取过程,只摘取捐献者同意捐献的器官或组织。
5.器官分配
获取的器官通过中国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进行分配。眼组织由辽宁省眼组织资料库进行分配。
6.遗体处理
遗体捐献者,执行人签署交接单,遗体接受站接收遗体。器官捐献者恢复遗体原貌,对于有遗体捐献意愿的,协助联系遗体接收站接收,对于没有遗体捐献意愿的捐献者或不符合接收条件的捐献者,移交其家属并协助处理善后事宜。向执行人颁发捐献证书。
7.缅怀纪念
建立盘锦市人体器官捐献者纪念园,捐献者名字镌刻在纪念园中的背景墙上,每年4月2日为人体器官捐献者纪念日。
8.困难救助
对家庭贫困的器官捐献者家属进行困难救助。由家属提出申请,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核实后给予一定的困难救助。
注:捐献时需提供的材料
死亡证明(遗体捐献者还需提供派出所出具的第4联-殡仪联)、身份证(出生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或离婚证)复印件,捐献者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以及2寸彩色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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