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体器官捐献协调员:懂法律、懂政策、让人知晓
- 发布日期:2017-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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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是一项为国尽责、为民造福的事业,传递生命的光明。11月22日,市红十字会联合市卫计委共同举办全市遗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培训班。本期培训班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梳理总结本省本市人体器官、遗体捐献工作,规范人体器官、遗体捐献协调工作管理和队伍建设,拓宽工作视野,学习先进的理念方法,进一步推动红十字事业发展。
辽宁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主任李鸣川、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器官移植科副主任孟一曼、大连医科大学范宁老师出席开班仪式,并进行专业培训。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器官、遗体捐献协调员和红会器官捐献负责人共30余人接受了培训。
本期培训班传授了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政策、协调员素质要求和沟通技巧、工作流程等,还围绕如何推动协调工作进行了交流互动,既有理论思想的碰撞,又有实际工作的讲解,对红十字会及医疗机构协调员开展工作是一次很好的理论指导和经验推广。
近年来,国家器官捐献的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完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国务院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意见》将人体器官捐献纳入了红会法定职责。
本市2011年启动人体器官捐献工作,2014年成立了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队伍,开始协调员培训,今年,向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申报“遗体器官捐献宣传志愿服务项目”获批。几年来,器官、遗体捐献的宣传动员、建章立制、报名登记、政策推动、队伍建设、信息平台建设和缅怀纪念园建设等工作持续推进,捐献志愿者队伍不断壮大,专项志愿服务活动蓬勃开展,器官、遗体捐献完成例数、志愿登记数和社会知晓度与公众参与度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