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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体、器官捐献宣传员招募公告

   亲的的朋友:

捐献遗体、器官是公民勇于摒弃传统陈规旧俗和偏见,无偿捐献自己百年之后的遗体、器官的善举,恩泽患者,造福社会。必将促进我国医学教育、医学科研和临床医疗的发展,同时对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构建和谐社会有着极其深远的现实意义。

随着时代的进步与发展,医学水平不断提高,人体器官移植技术日趋完善,给许多脏器衰竭患者及角膜病致残者,带来了治愈的希望,同时也挽救了成千上万患者的生命。

由于人们受几千年的旧传统,旧观念,旧风俗的影响,对于遗体(器官)角膜捐献还存在诸多顾虑和疑惑,市民的捐献接受率还不够高,成为严重制约遗体(器官)角膜捐献的重要因素。现实是,我国每年约有150万患者急需器官移植,角膜病致残者约400万,但每年器官移植手术仅有万例左右,远不能满足临床需要。每天都有许多患者承受着与生死搏斗及失明的煎熬在焦急地苦苦等待着,有相当多的患者未能等到移植便离开了这个可爱的世界与家庭……

目前,我市已申报获批辽宁省盘锦市遗体器官捐献宣传志愿服务项目,亟需在遗体捐献登记志愿者中成立一支遗体、器官捐献宣传员队伍,充分发挥他们以身说法的积极性,担当起一名具备良好专业素质和传播技巧的“ 遗体、器官捐献宣传员”,深入社区、基层企事业单位、农村等,开展捐献宣传咨询动员等志愿服务活动,多渠道扩大宣传覆盖面,增强公众对遗体、器官捐献工作的参与度、认同感,动员招募更多的人加入遗体、器官捐献行列,用爱心和奉献让生命得到持续与传承,实现宣传、动员服务的常态化、规范化,推动我市遗体、器官捐献宣传传播工作,为社会文明进步贡献力量!

我们呼吁,所有相信科学、富有爱心的人士,能够摒弃传统落后的观念,正确对待疾病和死亡,积极投身于遗体(器官)捐献事业中来,帮助他人战胜病魔、重获光明与新生。市民朋友如有意愿登记捐献遗体器官或成为遗体器官捐献宣传志愿者,可前往盘锦市红十字会(兴隆台区振兴街道办事处202室)或拨打0427—7809345报名,也可在“盘锦市红十字会”微信公众平台留言报名。

爱心与公益,传递正能量,我们期待您的加入!

盘锦市红十字会自2011年开展遗体、器官捐献工作以来,构建了组织体系,确保了遗体、器官捐献工作有序开展。2013年将大连医科大学作为遗体接收单位;2014年成为全省第一个实施遗体、器官捐献者民除部分殡葬费用及公益性公墓安葬的城市;2015年建立了人体器官捐献纪念园,组建遗体器官捐献志愿者队伍。2017年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批准我市开展遗体、器官捐献项目。截至目前,全市申请登记遗体、器官捐献志愿者人数达332人,已实现遗体捐赠7人,实现器官捐献1人,实现眼组织捐献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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