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红十字人道助医救助项目增加救助病种的通告
- 发布日期:2017-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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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辽宁省卫生计生委、省红十字会等8个部门《关于大力实施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深入推进健康扶贫工程的通知》(辽卫发[2017]59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低保(特困)群体重特大疾病救助工作,现对我市“红十字人道救助基金”红十字助医项目的救助病种进行调整,在原有病种基础上增加24种慢性疾病。
具体为:慢性阻塞性肺气肿;尘肺;急性心肌梗塞;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肝硬化;肾炎;肾病综合症,终末期肾病;脑血管病;老年痴呆;帕金森病;糖尿病;儿童苯丙酮尿症;类风湿性关节炎;关节病(髋、膝);强直性脊柱炎;老年性白内障;先天性唇腭裂;青光眼;肺结核;肝炎;包虫病;血吸虫病。
此救助病种调整从2017年1月1日起实行。
特此通告。
盘锦市红十字会
2017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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