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动态 >工作动态

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纪念世界红十字日,红十字与您同行

   5月7日上午,正值第70个“5.8国际红十字日”即将到来之际,盘锦市8支红十字会志愿服务队及市民代表,在步行街北广场开展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普法宣传暨纪念“世界红十字日”大型志愿服务公益活动。号召市民携手人道,弘扬红十字精神,助力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建设。
  上午10时许,活动在红十字会志愿者们各项志愿服务活动中拉开序幕,展示了盘锦红十字志愿者良好的精神风貌。由红十字应急救援队赈济救援分队带来的心肺复苏和创伤与急救演示更是吸引了众多市民驻足观看,拍照。
   市红十字会办公室史楠楠说,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5月8日实施,它的颁布也将是盘锦红十字事业新的开始,新的征程,将以此为契机,继续发扬红十字精神,做好党和政府人道领域的助手。
   随后,红十字青少年宣读了红十字运动七项基本原则,由市红十字志工委副主任孙靖涛领誓,现场所有红十字人举手集体宣誓,“践行红十字运动基本原则,恪尽职守,关爱生命,保护健康,维护尊严,为促进和平事业而不懈奋斗”。
    活动中,盘锦市红十字应急救援队启动了“黄金4分钟”——一个关爱居民生命健康,普及社区应急避险救护知识的公益项目。这项公益项目倡导“自救互救,人人成为生命的守护者”,着力提高市民生命安全意识,打造盘锦建设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的友善互助的人文环境。活动现场志愿者对参与活动的市民手把手教授急救技能,得到市民欢迎。
    此外,我市已挽救他人生命,实现干细胞捐献的肖国庆、王太升、冯向东等最美干细胞捐献志愿者亲临现场参加干细胞捐献宣传动员活动。各红十字会志愿服务队还分组开展了人体器官(眼组织)捐献宣传动员、红十字志愿者招募、“万众爱心,人道烁石”救助项目宣传和红十字医务人员志愿者现场义诊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普法宣传、无偿献血宣传等志愿服务活动。
   市红十字会坚持“人道 博爱 奉献”的红十字精神,积极创新形式,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红十字事业发展,传递社会正能量,努力推动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相互关爱,服务社会”的良好创城氛围,助力我市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建设。
   融洽和谐的人际关系,良好社会风尚是社会文明程度最直接的反映。过去几年,市红十字志愿服务遵循“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促进人类和平进步事业”的宗旨,从“改善最易受损害群体的生活境况”入手,组织开展了学习雷锋活动、“1+1博爱助老”关爱空巢老人、“博爱送万家”关爱留守儿童、博爱青春等活动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如今,志愿者已经成了红十字工作的重要力量。市红十字会期待有更多的市民朋友、社会团体和部门单位加入到红十字行列中来,以实际行动为城市文明添砖加瓦。
 
 
关闭 打印
上一篇: 我会开展2017年“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
下一篇: 专业化服务温暖老年人晚年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