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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祭·纪念“最动情” 纪念活动邀你参与

   生命是短暂的,每个人都终将告别这个世界,爱的美好和生的希望却可以传递。
   4月2日,是盘锦市的遗体器官捐献者缅怀纪念日。去年,由市红十字会主办、市鹤栖园公墓协办的以“生命在奉献中延续”为主题的盘锦市红十字遗体器官捐献公祭活动举行,众多盘锦市民自发前往人体器官捐献纪念园参与缅怀纪念活动的场景犹在眼前。
   为什么缅怀纪念?因为那些伟大而又平凡的器官捐献者,其大爱和无私奉献精神,充分彰显了人道主义。
  今年的公祭器官捐献者的活动也将要如期举行,我们也将再一次见证,通过公祭,传递社会的正能量,并推动人体器官捐献事业的良好发展。
 
捐献:生命乐章不死
   造血干细胞、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是全国各级红十字会开展的工作。以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为例,自2010年开始,红十字会与卫生部门共同开展公民逝世后捐献器官的工作,在国内外产生了很好的反响。这种政府与社会组织合力的器官捐献工作也正在逐步进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那么,社会各界热心人士参与,是非常必要的。
2016年,本市公祭仪式由仪仗篇、感恩篇、接力篇、致辞篇、缅怀篇5个章节组成。其中,盘锦红十字蓝剑救援队承担了仪式的仪仗活动,市红十字冠名医院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负责人员、捐献者家属、受益者代表、登记器官遗体捐献志愿者,以及民政系统、红十字系统的工作人员和我市医疗卫生系统器官捐献协调员、大连理工大学在校大学生代表、新闻单位、红十字志愿者等来自全市社会各界的数百位爱心人士将共同献上对逝者的奠念和哀思。
的确,逝者生前自愿器官捐献,心愿被达成后,生命的乐章便没有“休止符”;被拯救者,可以深情地对器官捐献者表示感恩:“那天,是你给了我新生命。”
我们了解到,用生命传递善良的人,在做出捐赠器官的决定时,怀有这样的心情:捐赠器官可以救别人。其亲人思量的是,器官活在别人的身体里,会觉得他从没有离开,他获得了重生。
责任:公民共书大爱
   位于鹤栖园的盘锦市人体器官捐献纪念园内,已有7名捐献者刻名入园。当众多的逝者选择长眠地下时,他们却无悔选择了捐献,让生命的价值得以升华。他们的自愿捐献为人类攀登医学高峰铺垫了基石,为一些人重获新生和光明奉献了机会。他们中有年迈的老者,也有英年早逝者;有外来务工人员,也有国企职工;有朴素的家庭妇女,也有十几年党龄的老共产党员。他们都做出了不凡的临终抉择。
   据了解,我们国家需要接受器官移植的患者数量在以每年超过10%的增量扩大。“敢捐、想捐、能捐”为社会所期望,在政府支持下,广泛动员社会资源,开展人道救助,亦成为公民责任。
当一个人去世后,将功能良好的器官或组织以自愿、无偿的方式捐献,用于救治因器官衰竭而需器官移植的患者,使其能够延续生命、改善生活质量。这就是器官捐献的意义。
本市设立遗体器官捐献者缅怀纪念日,是为了缅怀和纪念遗体器官捐献者们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怀,也是为在全社会倡导“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
捐献行为如何更加引起公众重视、如何更好地纪念缅怀?若您有话要说,可联系盘锦市红十字会,联系电话是,0427-7809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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