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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红十字会开展2016年工作绩效评估

    时值岁末年关之际,为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估工作的规范化和公正化,强化绩效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整改和跟踪,推动区县红会工作。12月29日,我会召开2016年度全市红十字会系统区县、经济区红十字会绩效评估会议。
    会上,绩效评估组认真听取了各区(县)、经济区红十字会绩效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并依据年初与各单位签订下达的《2016年县(区)红十字会工作绩效评估方案》,对各区县、经济区红十字会在基层组织建设、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救护培训、人道救助、干细胞和器官捐献、志愿服务队伍建设管理和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红十字知识宣传与传播等工作进行考评。我会绩效评估组对盘山县人道助医的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度执行工作、对兴隆台区开展的白内障人道救助项目工作、辽东湾新区生命安全体验基地建设、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备灾救灾仓库建设等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在听取各区县汇报、进行绩效材料检查后,市会绩效评估组对各区县红会2016年度绩效考评情况进行了通报,既讲成绩,也不回避问题,进一步指出下一步需要整改的问题。会领导要求各区县、经济区红会负责同志回去后及时向区县、经济区红十字会会长汇报,抓好整改落实。针对存在的问题,会领导要求各区县、经济区红会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真正把绩效管理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摆上位置,列入日程。要把绩效考评工作作为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推进落实的总抓手,拿出足够的时间和精力,认真安排部署。要根据目标任务下达情况,紧密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使人人身上有任务、有压力、有动力,有可以检验的成果形式,推动各级红会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真抓实干,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好红十字组织的作用,做好党和政府的人道领域的得力助手。
   2016年度,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市第七次党代会的工作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推进红十字志愿队伍建设和素质能力建设,红十字人道传播、干细胞器官捐献、人道救助、应急救护救援等核心工作稳步推进。基层红十字组织深入开展红十字各项志愿服务活动,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 57名志愿者被评为“优秀志愿者”,10名志愿者当选省会四星级志愿者;积极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提高了公众防灾避险、自救互救能力,获得全国红十字防灾避险知识竞赛最佳组织三等奖;发放红十字人道助医等救助金40余万元,救助近百人贫困大病患者;实现造血干细胞捐献1人,眼组织捐献2人,遗体捐献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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