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救护普及培训收费标准的公示
- 发布日期:201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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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将“普及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进行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作为红十字组织的法定职责。
为适应企业、公众对掌握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的需求,规范本市红十字救护普及培训收费,根据专业机构出具的相关报告,结合实际,现就本市红十字救护普及培训(8课时内)收费项目和标准公示如下:
救护普及培训收费标准为120元/人,其中包含:场地费、讲课费、教务费、证书费、教具费、耗材费以及税费等。
此外,根据培训需要提供教材《现场初级救护手册》,定价15元;使用器材成本价15元。
本标准于2015年10月1日起执行。
盘锦市红十字会
2015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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