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河油田总医院冠名为 “辽河油田红十字医院”的公示
- 发布日期:2015-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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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辽河油田医疗机构改革,辽河油田第二职工医院并入辽河油田总医院,现申请冠名“辽河油田红十字医院”,根据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冠名红十字医疗机构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经市红十字会初审,辽河油田总医院符合冠名条件,同意冠名“辽河油田红十字医院”,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15年5月28日——6月3日。
社会各界如有疑义,请于此期间向市红十字会办公室反映,电话:7809345。
盘锦市红十字会
201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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