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人体器官(眼组织)捐献缅怀纪念及科普宣传活动
- 发布日期:201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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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缅怀遗体捐献者无私奉献的先进事迹,树立尊重捐献人的社会风尚,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和促进社会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推进我市遗体、器官(眼组织)捐献工作,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全市红十字系统将在清明节期间开展人体器官(眼组织)捐献缅怀纪念及科普宣传活动。
近日,市红十字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了开展此项系列活动的相关安排。活动时间为2015年4月1日-24日,将以“科学看待捐献,爱心让生命永恒”为主题,组织志愿者开展捐献者缅怀纪念、遗体捐献免费公证、“人体器官(眼组织)捐献”宣传动员活动以及捐献登记、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中开展器官捐献知识普及活动等以及筹备建设盘锦市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园。
市红十字会要求全市红十字系统把遗体、器官捐献宣传动员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宣传红十字“人道、博爱、奉献”精神、促进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创建国家文明城市相结合,不断提高居民对捐献的认知率,努力营照崇尚科学、移风易俗、尊重生命、友爱奉献的新风尚。
全市红十字系统将以开展清明期间人体器官(眼组织)捐献缅怀纪念及科普宣传系列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抓住“清明节”、“5.8”世界红十字日、“志愿者日”等重大纪念宣传日,做好深入持久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以及新闻媒体的新闻舆论效应,依托辖区内社区、医院、学校以及冠名医院等作为稳定的宣传阵地,全方位、多角度地加大宣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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