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墓地让器官捐献者入土为安
- 发布日期:2014-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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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享年47岁的孙殿军因癌症晚期治疗无效去世,生前决定捐献眼角膜。最终,他的决定使多人重见光明,事迹感动了一座城市。他走了,可他的故事并没有结束。今年,孙殿军的妻子王丽萍同市红十字会联系,道出一个隐藏两年的苦衷:因为家庭困难,孙殿军的骨灰一直寄存在殡仪馆,可家里情况每况愈下,至今依然无法安葬。这个消息令市红十字会全体人员感到惊讶,两年多来市红十字会同王丽萍一直保持联系,逢年过节还亲自上门慰问看望,王丽萍始终没有提过孙殿军的安葬问题。王丽萍独自生活,这两年来因病,之前保洁的工作无法进行,现在基本靠救济金维持生活。王丽萍表示,丈夫的安葬问题最让她牵挂,自己又没有经济能力解决,这才寻求帮助。
在得知王丽萍面临的困难之后,盘锦市红十字会对此事非常重视,通过多方努力协调,帮助王丽萍完成了自己的心愿。近日盘锦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路梅和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市民政局及市殡葬管理处的工作人员共同陪伴王丽萍前往鹤栖园公墓。在公益性墓园中,王丽萍亲自挑选了一处墓穴。鹤栖园公墓的工作人员表示,将参照低保户和优抚对象的安葬待遇安葬孙殿军。明年墓园中的纪念性建筑建成后,王丽萍可择日安葬孙殿军的骨灰,同时,鉴于孙殿军成功捐献眼角膜的事迹,他的名字将被镌刻在纪念性建筑上,受到瞻仰。
生命因短暂而珍贵,因奉献而美丽,器官、遗体捐献者这种人道、博爱、奉献的精神感动着世人,同时也希望社会能够永远铭记他们。现在孙殿军的妻子王丽萍生活十分困难,疾病时刻困扰着她,让她无法从事保洁工作,现在又面临着住房问题。盘锦市红十字会现向社会各界发出倡议,请大家伸出援助之手,帮助这个善良的困难家庭,用我们的爱、我们的心,点亮一盏希望的灯,帮她撑起一片蔚蓝的天……
爱心人士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奉献您的爱心
1、通过银行捐款
开户名:盘锦市红十字会捐款基金
开户行:盘锦市商业银行兴隆台支行
银行账号:09200012012000794
2、通过邮局捐款
收款人:盘锦市红十字会
联系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振兴街道办事处202室
邮政编码:124010
3、现场捐款
捐款地点:盘锦市红十字会办公室(兴隆台区振兴街道办事处202室)
捐款热线: 7809345
注:通过银行、邮局捐款时请注明捐款人姓名、通信地址、捐款意向(救助角膜捐献者孙殿军家庭)等信息,以便邮寄捐赠收据并向社会公示。